本局暨所屬機關、學校之教職員工除教育行政及學術之基本職責外,還具有引導 社會風氣之功能,故於社會互動上更應恪守適當原則,以避免陷入不當行為的倫理偏 差。依據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教育部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及教師倫理規範暨校 園誠信管理手冊,茲將其重要宣導內容摘述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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