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東山區青山國民小學 106 年度 2 至 6 月
特教臨僱助理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
1.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學前及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工作實施要點。
2.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負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二、目的:協助本校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安置於普通班,身心障礙狀況嚴重影響學習、班級教學活動進行之學生生活自理事宜。
三、報名資格:
1.本校身心障礙學生家長、現任志工媽媽、一般生學生家長優先。
2.品德優良、儀態端莊、身心健康、口齒清晰、具有愛心及耐心者。
3.依「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第 6條規定應具備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四、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06年 2 月 13 日(星期一)中午 12 時止。
伍、報名方式:
採親自送件,填妥報名表(如附件 1)及切結書(如附件 2)送至本校教導處辦理,報名時須檢附身份證件(身份證、駕照、健保卡擇一)及最高學歷等證明文件正本,現場驗畢後歸還,不接受通訊報名。
六、報名地點:青山國小教導處,地址:臺南市東山區青山里 16號,電話: 06-6861041
七、錄取名額:徵選人員 1名,備取 1 名。
八、甄選事項:
1.甄選日期:106年 2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1 時 30 分。
2.甄選方式:採取書面審查及面談。
3.甄選地點:本校校長室。
4.甄選文件:報名表、履歷表、身份證件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九、聘用期間:106年 2月 15 日(三)起。(實際服務日數及時數依本市教育局核定時數辦理)。
十、錄取公布:106年 2月 14 日(星期二)上午 10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並電話個別通知。
十一、聘用薪資:
1.經審核通過,學校僱用之特教鐘點助理員,以鐘點費方式支應,實際服務日數及時數依本市教育局核定時數辦理。
2.受僱用人員依勞基法規定辦理,每小時以 133元計、每天服務不超過 8 小時,相關勞、健保由本市教育局核定金額內勻支。
3.本案係屬購買「特教服務」性質,不適用「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奉點支給報酬標準表」。
十二、工作內容:
依『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第四條第一款規定「特殊教育助理人員之職責如下:在特殊教育教師督導下,協助評量、教學、生活輔導、學生上下學及家長聯繫等事宜」。
十三、注意事項:
1.錄取人員應於接獲通知期限內至教導處報到,未報到者視同棄權。
2.本案係屬購買「特教服務」性質,不適用「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奉點支給報酬標準表」。
3.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及第三十三條之情事者,取消其資格。
十四、其他事項,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附件一)
臺南市東山區青山國民小學 105學年度第 2學期特教臨僱助理員甄選報名表
報考類別:特教臨僱助理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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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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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日期 |
年 月 日 |
婚姻 |
□已婚 □未婚 |
照片黏貼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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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職服務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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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
臨僱教師助理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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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日: 夜: 行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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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
學 校 名 稱 |
系科「組別」 |
畢業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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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證照 |
證照名稱 |
證照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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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有無照顧 身心障礙者之 經驗,請詳列) |
服 務 單 位 |
工作內容 |
任職期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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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黏貼國民身分證正面影本 |
請黏貼國民身分證背面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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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 要 自 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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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人 簽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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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日期 |
106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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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切 結 書
本人報名臺南市東山區青山國民小學 105學年度第 2學期特教臨僱助理員甄選時,已詳閱甄選簡章內容,茲切結下列事項:
一、所附證件正(影)本屬實。
二、如為政府(私人)機關或公私立學校現職人員,應於應聘時同時檢具原服務機關學校離職同意書,否則無異議由貴校依規定不予聘任。
三、如所附為外國學歷證件,經依教育部國外學歷查證要點規定查證有不符或不予認定情形時,無異議由貴校逕行解聘。
此 致
臺南市東山區青山國民小學
切 結 人: (簽名)
身分證字號:
住 址: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