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東山區青山國小 105學年度鐘點師資及 2688教學支援人員甄選簡章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具符合國民教育法、師資培育法、中小學兼任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進用辦法相關法令規定。
(一)資格條件:
第 1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同時列為臺南市 105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候用名冊者。 |
第 2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
第 3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者。 |
(二)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報考,縱因事前未察覺而於放榜錄取後發覺,應予以解聘。
1、【教師法】第 14條各款情事者。
2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及第 33 條各款情事者。
3 、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
4 、最近 3 年懲戒處分或申誡以上之行政處分者。
(二)鐘點師資:美術約 12節/2 名、書法約 4 節/1 名。
(三)上述教學科目與每位教師之授課節數為暫定,須依學校實際需要調配後再行通知。
第 1次報名截止日期 |
105年 8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4點前 |
第 2次報名截止日期 |
105年 8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 4點前 |
第 3次報名截止日期 |
105年 8月 19 日(星期五)下午 4點前 |
第 1次招考甄選日期 |
104年 8月 16 日(星期二)上午 10 時起(上午 9時 50分前報到) |
第 2次招考甄選日期 |
104年 8月 18 日 (星期四)上午 10 時起(上午 9時 50分前報到) |
第 3次招考甄選日期 |
104年 8月 22 日(星期一)上午 10 時起(上午 9時 50分前報到) |
臺南市東山區青山國小 105學年度鐘點師資及 2688教學支援人員甄選報名表
報名編號:
申請人 基本 資料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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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男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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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聯 絡 電 話 |
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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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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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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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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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徵 類別 |
□2688教學支援教師 □鐘點代課教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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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證 |
類別: |
登記年月: 證書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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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支援認證 |
類別: |
登記年月: 證書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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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
大學 學院 系(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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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長或興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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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課意願類別請勾選 |
□1.本土語言 |
□2.自然與生活科技 |
□3.健康與體育 |
□4.藝術與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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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綜合活動 |
□6.彈性 |
□7.社會 |
□8.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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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簽章 |
本人切結以下各點: 1.本人「無違反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之情事」。 2.本人「無涉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尚在調查階段之情事」。 3.本人「無已進入不適任教師處理流程輔導期之情事」。
簽名: ( 申請人切結簽名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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