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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學務組長 - 本校最新消息 | 2016-08-10 | 點閱數: 620

臺南市東山區青山國小 105學年度音樂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 依據

依「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 甄選類別、錄取名額及聘期

音樂代理教師(留職停薪缺):正取1名、備取2名, 105/08/29-106/07/01 (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一、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二、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 7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 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時間: 105年 8月 10 日(星期三)至 105 年 8 月 15 日(星期一)

二、方式:

1.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www.csps.tn.edu.tw/)

2.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

3.臺南市教育局學校校務資訊中心-公告區(http://bulletin.tn.edu.tw/default.aspx)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切結書、委託書等)。

  • 報名日期、地點、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 2或第 3 次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本校網站( https://www.csps.tn.edu.tw/)公告。

     第 1次招考報名日期: 105 年 8 月 10 日上午 10 時至 105 年 8 月 15 日下午 4 時

     第 2次招考報名日期: 105 年 8 月 17 日(星期三)上午 8 時至下午 4 時

     第 3次招考報名日期: 105 年 8 月 19 日(星期五)上午 8 時至下午 4 時

    二、地點:本校辦公室(臺南市東山區青山里16。電話:06-6861041許皓婷主任)

    三、應繳交證件:【(二)~(五)請帶正本驗畢歸還】

  (一)報名表一份。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三)合格教師證書影本一份

 (四)學歷證件影本一份(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五)臺南市 105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成績單影本一份。

        (第 1次報名資格者需繳交)。

  (六)個人簡歷1式 3份。(格式不拘)

  (七)切結書一份。

  (八)委託書(如為委託報名者,受委託人請亦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以備查驗)

    四、方式:

於各次招考報名日期截止前親自或委託報名(通信報名不予受理),並至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登錄報名資料。

 

  • 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應符合國民教育法、師資培育法、中小學兼任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及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進用辦法相關法令規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 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三)無「教師法」第 14條第 1 項各款之情事。

(四)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條、第 33 條規定之情事。

(五)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六)最近 3年懲戒處分或申誡以上之行政處分者不得報考

(七)男性須役畢或無兵役義務者,或於 105年 8月 30 日(含)前取得退伍令役畢(簽切結書)。

    二、資格條件:

第 1次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同時列為臺南市 105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候用名冊者。

第 2次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第 3次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者。

  • 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第 1次招考甄選日期: 105 年 8 月 16 日(星期二)上午 10 時起

    第 2次招考甄選日期: 105 年 8 月 18 日(星期四)上午 10 時起

    第 3次招考甄選日期: 105 年 8 月 22 日(星期一)上午 10 時起

    二、應試人員請於上午 9時 50 分親自至本校辦公室報到,逾時不得進入試場。

  • 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

第 1次招考甄選方式:

(一)書面審查:個人簡歷一式 3份,親自參加評選。

(二)口試:以教育理念、教學知能、班級經營及學校行政為主。

(三)時間:每人 10 分鐘。

(四)計分方式:筆試成績 50%、口試成績 50%。

(五)總成績同分時,依臺南市 105學年度教師甄選筆試成績高低排序。

(六)已參加過臺南市 105學年度國小教師甄選筆試成績達 60 分以上,經書面審查通過後參加口試,經由本校評選委員會及教評會審查同意後擇優聘任之。

 

第 2次及第 3 次招考甄選方式:

(一)書面審查:個人簡歷一式 3份,親自參加評選。  

(二)試教:

1.範圍:(請老師自訂該科教材,版本不限)

      2.時間:每人 10分鐘。

      3.試教現場無學生。

(三)口試:

1.範圍:以教育理念、教學知能、班級經營及學校行政為主。

   2.時間:每人 10分鐘

(四)計分方式:試教成績 50%,口試成績 50%。

(五)總成績相同時,以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 甄選結果公告、通知及錄取報到

    一、甄選結果公告:

第 1次甄選結果公告: 105 年 8 月 16 日(星期二)公告在本校網站及教網中心『學校校務資訊』,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第 2次甄選結果公告: 105 年 8 月 18 日(星期四)公告在本校網站及教網中心『學校校務資訊』,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第 3次甄選結果公告: 105 年 8 月 22 日(星期一)公告在本校網站及教網中心『學校校務資訊』,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二、錄取報到:

第 1次甄選錄取報到:105年 8月 17日(星期三)中午 12 時前至本校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不報到者,視為棄權,註銷其錄取資格。

第 2次甄選錄取報到:105年 8月 19日(星期五)中午 12 時前至本校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不報到者,視為棄權,註銷其錄取資格。

第 3次甄選錄取報到:105年 8月 23日(星期二)中午 12 時前至本校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不報到者,視為棄權,註銷其錄取資格。

 

玖、附則:

一、薪資:以月薪計,勞保、勞退依規定按月繳納。(以上之聘用期間及薪資、敘薪方式實際以教育局函示為準)。

二、應聘錄取之代理教師應依照本校教學領域之安排,並須積極配合本校辦理相關活動。

三、應聘錄取之教師,應依規定參加本市或本校辦理之職前研習,時間、地點另訂。

四、錄取人員報到後,經學校查知有違反「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條及第 33條及「教師法」第 14 條各款情事者,取消錄取資格或予以解聘。

五、應考人經發現有冒名頂替、偽造或變造應考證件、不具備應考資格、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使甄選發生不正確結果之情形,於甄選前發現者,撤銷其應考資格;甄選時發現者,予以扣考;甄選後錄取名單公告前發現者,不予錄取;錄取名單公告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六、參加本次代理教師甄選者應遵守本簡章之規定,不得有任何異議。

七、其餘相關代理暨代課教師的規定如未詳實,依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規定暨相關法規辦理。八、如有未盡事宜,在不牴觸有關規定原則下,得經本校代理代課教師甄選委員會公告實施。

九、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另於網路公告。

拾、簡章未盡事宜,由臺南市東山區青山國小教師評審委員會修訂經校長核准通過後實施,修正亦同。


 

臺南市東山區青山國民小學105學年度長期代理教師甄選報名表

報名項目:一般代理教師  □音樂代理教師                   編號:      

姓   名

 

性別

 

出生日期

民國   年    月    日

相片

身分證字號

         

電 話

(H)

(手機)

婚姻

□ 已婚

□ 未婚

地     址

 

學    歷

畢業學校

系    所

修業起訖年月

 

 

 

 

 

 

教師

證明

登記日期:                     教師證字號:

種類:                                   第              號

教學經歷

服務學校

職稱(或教授科目)

服務期間

 

 

 

 

 

 

 

 

 

 

 

 

 

 

 

以上資料由本人親自填寫,如經錄取後發現有不實情事,除願意接受解聘外,本人願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報考人:                 【簽名蓋章】

證  件  名  稱

項目

文件名稱

查驗項目是否完備

備  註

1

報名表

 □ 有      □ 無

 

2

教師合格證書

 □ 有      □ 無

 

3

相關學歷證件(具有專長者檢附證明)

 □ 有      □ 無

 

4

本市 104學年度國小教師甄選成績單

 □ 有      □ 無

筆試分數:

審查意見

□資格符合

□資格不符

審查人

 

甄 選 成 績

口 試

試教(第一次招考免)

 

 

總分

 

評審結果

□ 正取        □ 備取(第  順位)     □ 不予錄取

承辦人

 

校長

 

                                       

服務切結書

 立切結書人          報名參加臺南市東山區青山國民小學 105學年度長期代理教師甄試,聘期自 105年 08 月 29 日至 106 年 7 月 1 日正式日期以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核定日期為準但若聘任期間,如本人有發生損及校譽或教學品質不佳,嚴重影響學生權益者,經教評會決議後,願受解聘不任用之處置。且本人同意報到應聘後,本於誠信未經貴校同意,不得以任何其它事由自行離聘,以免影響學校校務安排運作。

 

此致

臺南市東山區青山國民小學教師評審委員會

 

立切結書人:              簽章

身份證字號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委  託  書

 

立委託書人姓名:         因故確實無法親自報名臺南市東山區青山國小 105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

         特 委 託                 代理

  此致

臺南市東山區青山國民小學

 

委  託  人:        (簽章)

身分證統一編號:

住     址:

電     話:

 

受 委 託 人:        (簽章)

身分證統一編號:

住     址:

電     話: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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