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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zrf - 人事 | 2016-02-22 | 點閱數: 885

徵才機關

臺南市東山區青山國民小學

職稱:

約僱人員(護士職務代理人)

職務列等、職系:

(月酬標準)約僱四等250薪點(30,275)

刊登有效起日

2016/2/22

刊登有效終日

2016/2/26

人員類別

職務代理人

工作地點

東山區

須具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者。 二、高中(職)以上畢業,具有學校護理工作經驗。 三、護理師(或護士)類科考試及格並領有護理師(或護士)證書。

工作內容

一、工作內容:1、學校意外傷害護理、慢性病、傳染病防治、衛生教育、環境衛生宣導。2、健康檢查、學校性教育宣導、諮詢服務及衛生保健事項。3、健康中心設備之管理及報表資料之記錄、統計分析。4、協助校內登革熱防治及宣導事項。5、午餐執行祕書業務。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工作起訖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5630日止或員額補實前一日,惟如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除代理。

機關地址

73353臺南市東山區青山里16

聯絡人

紀棋茗

聯絡電話

06-6861041

電子郵件

a6562829@gmail.com

檢具文件

一、必備資料:報名時應繳交下列證件: ()貼妥照片之(公務人員以外)應徵人員簡歷表 (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徵才公 告網站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 下載)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護理師(或護士)證書(正反面),(以上證件請以A4影印裝訂,並於空白處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二、報名方式:於徵才期間郵寄至(郵戳為憑)「臺南市東山區青山國民小學人事室」(73353臺南市東山區青山里16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護士職務代理人」,不接受現場報名,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三、合於書面審查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談,未經面談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錄取人員公告於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

正取

1

備取

1  
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為限,候補期間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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