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府於109年7月10日府研青字第1090291642號函諒達。
二、若所屬同仁有相關提案,請參照附件提案表格式,於本(109)年11月30日前,由各機關(單位)彙整後函送本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彙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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