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109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研習日期及地點:
(一)時間:109年10月23日及109年11月06日日上午08時30分至下午16時0分
(二)辦理地點:臺南市東區東光國民小學教師會議室
三、報名方式:
請於109年10月20日12:00前逕自於臺南市中小學教師學習護照報名(研習編號如附件)
四、參加對象:
(一)本市109學年度課程計畫審查諮詢委員(名單如附件)
(二)各新課綱工作圈核心學校務必推薦任教5年以上之教學優良教師1人。(請勿與107學年度已參與培訓研習之人員重複)
(三)107學年度已參加培訓研習但未完成所有課程之人員(名單如附件)
五、請惠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
六、檢附實施計畫乙份(如附件)。
七、注意事項:
防疫期間,請注意相關自主健康管理事項,必要時請戴上口罩與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