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291
  • slider image 292
  • slider image 288
  • slider image 289
  • slider image 287
  • slider image 290
  • slider image 293
:::
宣導 教導主任 - 本校最新消息 | 2018-07-23 | 點閱數: 401

主旨:函轉駐胡志明市辦事處函知有關各級學校師生赴越南、柬埔寨地區辦理海外志工服務、見習、實習、授課及其他非觀光事宜之簽證規定,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7 年 7 月 18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70083310 號函辦理。
二、因應新南向政策之各級學校師生赴東南亞進行海外志工服務、見習、研習、實習、授課及其他非觀光事宜之個人與團體甚多,倘若貴校具有辦理前開事項之需求,請學校相關人員確實依各當地國之簽證規定,申請與取得於海外所辦事項相符之簽證(非觀光簽證)。
三、各相關人員所需申請及辦理之簽證種類及應備文件,請逕向各相關國家之駐外單位洽詢。

 

:::

網站導覽

好站推薦快速連結

[ more... ]
:::

搜尋

即時空品測站資訊看板